一、活動期間

(一) 2024臺中購物節活動自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00:00起至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23:59止。

(二) 消費之發票/收據得登錄有效區間為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00:00起至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23:59止。

二、活動說明

(一) 參與辦法

  • 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在登記營業地點於臺中市區域範圍內任一合法(包含稅籍登記在臺中)店家消費並取得統一發票、或於參與本活動之免用統一發票店家消費並取得收據,即可於台中通暨購物節APP及臺中購物節網站(以下簡稱本活動平台)登錄消費金額參與抽獎;登錄金額累計滿500元即可得到1組抽獎序號(累計1,000元可得到2組抽獎序號,以此類推),每筆消費可得抽獎序號組數上限為400組。
  • 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在2024臺中購物節合作店家消費並取得統一發票,於本活動平台登錄消費金額享3倍累計優惠(即於合作店家消費滿167元,可獲得1組抽獎序號參加抽獎)。
  • 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在2024臺中購物5倍好康專區之店家消費,於本活動平台登錄消費金額享5倍累計優惠(即於臺中購物節5倍好康專區之店家消費滿100元,可獲得1組抽獎序號參加抽獎)。
  • 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於免用統一發票合作店家消費取得收據或去年臺中購物節消費登錄金額較低之10區(大安、外埔、石岡、和平、新社、東勢、神岡、霧峰、清水、龍井等區)之消費,於本活動平台登錄消費金額享5倍累計優惠(即於符合前揭規定之店家消費滿100元,可獲得1組抽獎序號參加抽獎)。
  • 如單筆消費符合不同倍數累計優惠時,取倍數較高者計算,相關倍數累計優惠不得併用。
  • 活動期間得視情形推出驚喜專區倍數累計優惠,其詳細內容以本活動平台公布為準。
  • 得到抽獎序號後,如因會員主動刪除發票/收據,系統將重新累計登錄金額及產製抽獎序號,進而影響發票/收據與抽獎序號之間關聯性。

(二) 登錄說明

  • 1.參加本活動下載台中通暨購物節APP(以下簡稱活動APP),並登入綁定手機號碼者後立即成為會員(Google Play商店或Apple Store搜尋「台中通暨購物節」)。
  • 2.資料登錄時,中華民國國民需登錄真實完整的中文姓名、手機號碼、戶籍地縣市別、性別、生日及職業,姓名與戶籍地縣市別必須與身分相關證明文件上所載內容一致;在臺外籍人士需提供真實完整的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帳號(Email)、國籍、性別及職業,姓名必須與護照上所載內容一致,並保證所登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通知者或中獎機會損失等,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人中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機關、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3.使用本活動平台登錄發票/收據才可以參加抽獎。發票/收據登錄前,請確認持有之發票/收據內容及金額與本活動規定相符。
    • (1)電子發票:掃發票QR Code登錄,或手動輸入發票資訊,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等基本資料,完成登錄程序。
    • (2)雲端發票(無列印紙本):指不印出紙本的電子發票,把發票儲存在各種載具,且已歸戶至財政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並滿足條件「已是活動APP的會員及在活動APP中綁定雲端發票」,則該發票資料將能自動匯入活動App中,累積金額參加抽獎。
    • (3)傳統發票:手動輸入發票資訊,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並完成登錄程序。
    • (4)收據:登錄需於參與本活動之免用統一發票店家掃瞄QR Code並登錄消費日期及消費金額(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需先加入購物節合作店家,方可獲得專屬QR Code碼)。
  • 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23:59止,最終登錄期限如有變更,依本活動平台公佈為準,每張發票/收據限登錄1次,逾期未登錄者或填入資料不正確皆無法參加抽獎(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以本活動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 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得開立統一編號。
  • 購買房屋及土地之交易(包括相關衍生費用)不得參與本次活動。
  • 民眾消費登錄之發票或收據,如店家登記營業項目包含「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L大類不動產業」之「土地開發」、「不動產投資開發」、「不動產買賣」、「不動產仲介」、「不動產代銷」,請依本活動平台提示視窗確認該筆消費是否屬於購買房屋及土地之交易(包括相關衍生費用),如屬前揭類型之交易則不得參與本次活動;反之如非屬購買房屋及土地之交易(包括相關衍生費用),但超過系統設定之金額,參加者應配合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審核程序,提供發票或收據明細,經確認無誤後,始得納入活動消費金額累計。

(三) 注意事項

  • 臺中購物節活動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23:59,惟主辦機關得視活動辦理情況調整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
  • 消費日期非屬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起至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期間者,不具中獎資格。
  • 傳統式發票(長條型)若因金額高或品項多等原因而產生多張發票時,僅可登錄有記載總金額之一張發票。
  • 參加者於本活動平台登錄個人資料時,即同意接受活動各項規定,及同意主辦機關於本活動平台、平面或其他媒體公布中獎名單;並同意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如:姓名、手機號碼等),作為抽獎管理、活動通知等使用,參加者須詳細閱讀,並視為了解與同意遵守主辦機關抽獎活動規定,如有違反,主辦機關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中獎者已瞭解並同意主辦機關於本活動平台公布中獎者部分電話於本活動平台供兌獎使用,如登錄資料不全、不實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主辦機關有權取消中獎資格,且得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為維護活動公平性,「免用統一發票」中獎者若為該店家負責人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家屬,或與該店家有受僱、承攬關係之人員,或其業務往來之廠商等,並經主辦機關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均視同中獎無效。
  • 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需標明購買品項及購買日期,並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載明商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如為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或臺中市各區公所媒合之無統一編號店家或配合活動場次店家、攤商,收據須蓋有「經主辦機關認證之章及負責人印章」或「店家章及負責人印章」,收據需保留以便日後中獎兌換,若上述資料不齊全之收據,視同中獎無效。
  • 凡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認為參與活動之民眾,疑有登錄不實或不符活動規定登錄之情形,民眾應配合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查核,提供發票或收據明細查驗;主辦機關得依查核結果視情節取消民眾該筆消費登錄、中獎資格,或活動參加資格。
  • 如因會員資料不全,或其他可歸責參加者之情形(如參加者未接聽電話),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發票/收據明細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主辦/執行單位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 參與活動之民眾如明知非本人消費之發票及收據,請切勿予以登錄,否則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 參與本活動並抽中價值為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之獎項,為確保活動公信力及中獎者確實領獎等事宜,主辦機關得邀請中獎者出席系列活動等公開場合,及配合出席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安排之媒體採訪。
  • 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不得要求更換顏色、規格、轉讓或折換成現金。中獎獎項日後之使用保固與維修,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概不負責,獎項經兌換、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自行拋棄、毀損,恕不補發。
  • 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網路、電話、技術…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之事由(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上原因)而導致如下情況並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參加者、中獎者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異議:
    • (1) 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
    • (2) 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 (3) 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
  • 參與活動之消費者,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定,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因而中獎者,一經主辦機關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機關有權立即取消其中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參與活動之消費者若因至店家兌換商品或購買商品出現商品損壞、過期等問題或其他消費糾紛,請洽詢原店家辦理或循消費爭議申訴管道維護自身權益,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不負責商品糾紛及法律責任。
  • 登錄發票之發票號碼、金額,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消費金額,如登錄資訊有誤請自行刪除原登錄資料後重新登錄,已中獎序號所對應之發票/收據,恕不得修改及刪除。另活動APP操作等相關事宜有疑問可洽詢APP客服04-2358-2755;至於本活動相關活動規劃內容,請洽活動客服專線04-2389-6533。
  • 本活動規定已載明在本活動平台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主辦機關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保留、暫停及解釋內容之權利,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中獎者的中獎資格,參加者同意依照及遵守本活動之更動決定,不得異議。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平台上公布為準,不另行通知。
  • 因應疫情、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主辦機關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本活動平台。
  • 若有參與臺中購物節聯合活動,且透過臺中購物節活動APP抽出之中獎者,中獎者之相關資料經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確認無誤後,將轉交給予承辦該活動之單位聯繫後續領獎事宜。
  • 若參加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與活動APP相關辦法、隱私權及安全政策者,主辦機關保有取消參與本活動的權利。
  • 若有臺中購物節活動規定或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詢:
    *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專線:04-2389-6533(週一至週日 09:00~18:00)
     
  • 若發票號碼無法完成登錄,或有使用臺中購物節活動APP或網站任何問題,請洽詢:
    *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數位治理局
    *APP資訊系統執行單位: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專線:04-2358-2755或利用活動官網/APP「聯絡我們」進行聯繫

     

    (四) 抽獎方式

    • 以公正公開方式抽獎,抽獎方式如下:
      (1) 天天抽
      委由專人見證於線上抽出獎項,抽獎時間於113年10月26日起至113年12月26日止原則為每日下午3時,天天抽700名現金3,000元。
      (2) 週週抽、隔週抽及月月抽
      週週抽10名現金10萬元、隔週抽1台百萬汽車、月月抽1名現金100萬元,搭配不同實體活動進行,視活動時間安排抽獎。
      (3) 壓軸抽
      於113年12月25日活動結束後進行辦理,由主辦機關另行公告抽獎時間及地點。
      (4) 區域消費專屬抽
      為平衡城鄉經濟,提升山、海、屯區域,規劃於去年臺中購物節消費登錄金額較低之10區(大安、外埔、石岡、和平、新社、東勢、神岡、霧峰、清水、龍井等區),設計區域消費專屬抽,天天抽200名現金3,000元,以期觸發消費誘因,振興區域經濟。
      (5) 臺中市民專屬抽
      A.週週抽2名現金10萬元、月月抽1名現金100萬元。
      B.抽獎資格:113年10月24日前設籍本市之市民。
      (6) 收據專屬抽
      為增加小型經營之店家參與度及提升消費者至店家消費意願,設計收據專屬抽,天天抽200名現金3,000元,收據專屬抽以符合本活動規定、加入2024臺中購物節合作店家之免用統一發票店家及本府局處或區公所媒合之無統一編號店家或配合活動場次店家、攤商為準。

       
    • 上述抽獎(除壓軸抽外)皆是抽出抽獎前一日21:59以前登錄累積之抽獎序號;如因故需取消已登錄之發票,請於每日17:00-21:59進行「取消登錄發票」之功能;另本活動最終登錄期限113年12月31日23:59後恕不提供「取消登錄發票」之功能,惟主辦機關得視活動辦理情況調整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
    • 線上抽獎及現場抽獎將會同專人協助見證,並於臺中購物節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
    • 主辦機關得依活動需求調整抽獎時間及地點。
    • 主辦機關另規劃不定時加碼驚喜活動,詳情請隨時關注臺中購物節Facebook粉絲專頁、活動官網或活動APP。
      • 天天抽-3,000元現金(700名+區域消費專屬抽200名+收據專屬抽200名)
      • 週週抽-10萬現金(10名+臺中市民專屬抽2名)
      • 隔週抽-百萬汽車1台(顏色隨機,恕不能指定)
      • 月月抽-100萬現金(1名+臺中市民專屬抽1名)
      • 購物節壓軸抽-精品好宅(1名)
    • 中獎名單於抽獎後,最晚於次一上班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活動平台,並透過臺中購物節活動APP推播訊息或電話簡訊通知中獎者中獎資訊,中獎者需於指定期間內提供完整兌獎所需資料,若在指定期間內未提供相關資料回填者(含因聯絡資料填寫不全或不實以致無法聯絡,又或因中獎者未查看或設定關閉接收相關中獎通知,以致未知悉自身中獎),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中獎者應於公告日後14日內辦理兌獎事宜,逾期未辦理者,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資格;如中獎人提供資料缺漏或錯誤需補件,應於主辦機關通知補件次日起5日內辦理補件事宜,逾期未辦理者,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資格。
    • 電子發票掃描後,需配合財政部進行發票驗證程序,又依規開立發票之店家需於開立發票後48小時內上傳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整合服務平台),爰參與活動之民眾於活動APP登錄之電子發票,需等待店家上傳發票資訊至整合服務平台後,活動APP系統方能介接發票資訊,待財政部驗證完成後,該筆發票金額始得納入活動消費金額累計。
    • 為維護抽獎權益,參加者應經常查看本活動平台「發票紀錄」頁面,如出現「驗證失敗」或等待驗證時間過長之情形,可將登錄之發票刪除後,再次重新掃描;如再次出現「驗證失敗」情形,可點選驗證失敗之發票,進入「發票明細」頁面,點選下方改為「手動輸入」,輸入發票資訊,即可完成登錄程序,並妥善保管該張發票,後續如該張發票對應之抽獎序號中獎,參加者兌獎時須依電子發票以手動登錄作法,提供發票正本或影本。
    • 本活動兌獎事宜最終送件期限為114年1月9日(壓軸抽除外),逾期未送件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 中獎人如因帳戶問題致匯款失敗者,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中獎者補件,中獎人應於接獲通知次日起7日內辦理補件事宜,逾期未辦理者,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資格。
    • 領獎方式:中獎者需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身分影本頁面、存摺封面影本、領據及中獎發票/收據正本或影本,但如發票業經財政部驗證(如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則以本活動平台登錄資料為準,得免提供「中獎發票正本或影本」,惟主辦機關保有查核與取得發票正本或影本之權利,仍請妥善保管發票;另如電子發票係以手動登錄,則須提供發票正本或影本。【「臺中市民專屬抽」中獎者另需持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個人記事欄內容勿省略)】、【中獎者需自行複印或上傳中獎發票/收據影本】,上述資料經主辦機關核對無誤後始得領取獎品。
    • 實體獎項在新臺幣20,010元以上(含20,010元)之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若中獎發票/收據、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逾期領取、發票/收據遺失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將不另行重抽中獎者,但獎項價值新臺幣10萬元以上,則主辦機關保有遞補中獎者與否之權利。
    • 依所得稅法等規定,中獎金額為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中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領獎憑證,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中獎金額在新臺幣20,010元以上者(含20,010元),須依法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外籍人士需扣繳20%。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或未能先行依法繳納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 發票/收據登錄中獎者屬下列情況者,即取消中獎資格:
      • (1) 發票/收據的消費時間非113年10月24日至113年12月25日。
      • (2) 發票/收據的消費地點非於臺中市設立登記之業者開立。
      • (3) 發票/收據手動登錄金額多於發票/收據者 (即因錯誤金額導致多產生序號而中獎者)。
      • (4) 登錄發票號碼與發票不符。
      • (5) 「免用統一發票」中獎者經查證為店家負責人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家屬,或與該店家有受僱、承攬關係之人員,或其業務往來之廠商等,並經主辦機關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
      • (6) 領獎時無法提供發票或收據。
      • (7) 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
      • (8) 購買房屋及土地(包括相關衍生費用)之發票或收據。
    • 外籍人士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之基本條件:土地法第18條規定:「外籍人士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即在平等互惠原則下,始准許外籍人士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
    • 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
    • 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機關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有依法律途徑追究不當行為之權利。
    • 因應疫情、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主辦機關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本活動平台。
    • 活動APP綁定之雲端發票,發票登錄本活動平台後,捐贈發票不影響本活動中獎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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